各师、院(校)人事局(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司令员令〔2004〕第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兵人社明电〔2015〕4号)精神,由兵团干部学院举办,报兵团人社局领导批准,定于近期举办2016年兵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6年兵团高校(高职、中专、技校)教师中拟申报晋升高级、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兵团高校(高职、中专、技校)中从事教学工作且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已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在线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经征询兵团高校系列有关专家的意见,公共课安排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兵团史、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的课程,专业课程主要学习高校教师教学法创新与思维创新等方面的课程。专业课和公共课共计270学时。集中面授期间将组织闭卷考试,重点测试在线自学内容。在线学习综合测试和集中面授培训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在线自学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3月13日
集中面授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日,3月16日报到
集中面授地点:石河子市31小区67栋兵团干部学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兵团干部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希海 张亚东0993—2061293
电子邮箱:xjbtgb@163.com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高级培训费908元,中级培训费808元,初级培训费708元,其中证书费8元(此项培训费包括在线自学和集中面授培训费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学员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住宿由兵团干部学院统一安排)。
2.参训学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城”网站(http://www.xjbtgb.com)注册报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培训费用后可进行在线学习。
3.报名、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31日。
五、具体要求
1.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教学课程安排,组织好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工作,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参训学员名单及课程设置请及时报兵团人社局专技处核准,由其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2.参训学员要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面授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申请、师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由继续教育基地报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批准后保留在线学习成绩一年内有效,再次面授合格后再颁发合格证书。
3.培训班结束后,各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依照学员学习、参训情况,认真做好培训评估总结工作。继续教育基地携带学员在线学习合格证书及集中面授合格证书报请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张玉萍
0991—2896676(传真)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